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对在我市使用的2010版计价依据配套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实行鉴定认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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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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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我市使用的2010版计价依据配套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实行鉴定认证的通知
甬建价【2011】23号
各软件开发销售商及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第61号令《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市发改委甬计投[2003]32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和使用行为,保障工程造价计价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维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科学性、系统性和严肃性,我处将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行、销售的按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开发研制的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实行鉴定认证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软件开发和销售单位在2011年4月15日前派人到我处办理鉴定认证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并携带下列资料:
(1)评审申请、企业简介、开发销售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2)拟请鉴定认证的最新版工程造价应用软件一套
(3)软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相关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承诺;
(4)工程造价应用软件使用说明书三本;
(5)试算样本工程生成的工程造价文件(每种专业软件至少试算2个工程,并附上所编制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6)三个以上宁波用户意见的书面材料,包括计算准确性、运行可靠性、安全性、操作方便性等方面的说明;
(7)提请专家鉴定的其他资料。
我处将组织工程造价和计算机软件专家对申请认证的工程造价软件进行准确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价,并作出鉴定意见。经鉴定合格的工程造价软件将核发2010版《宁波市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准用许可证》,并在我市工程造价刊物和网站上公布,未经备案公布或鉴定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将于2011年6月1日起在本市停止销售和使用,以此编制的工程造价文件一律无效,有关部门、单位不予认可。
已核发2003版《宁波市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准用许可证》的软件开发单位如继续开发与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配套的工程造价软件,须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进行鉴定认证。
请各有关单位和软件开发销售商相互知照。
联系人:刘海升 联系电话:0574-87195063。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