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已在销售发行的工程造价软件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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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5-27
来源:
关于对我市已在销售发行的工程造价软件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
甬建价[2003]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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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软件开发销售商及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第61号令《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市计委甬计投[2003]32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市场以及新计价依据即将实施的现状,我处将对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行、销售的按94版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进行开发研制的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软件开发和销售单位在2003年9月15日前派人到我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并携带下列资料:
(1)开发和销售商的营业执照;
(2)最新版工程造价应用软件一套;
(3)工程造价应用软件使用说明书三本;
(4)三个以上宁波用户意见的书面材料,包括计算准确性、运行可靠性、安全性、操作方便性等方面的说明;
(5)本市用户档案。
我处根据备案资料,核发《宁波市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准用许可证》,并在我市工程造价刊物和网站上公布。未经备案公布的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将于2003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软件开发单位领证后,应在相应软件的配套使用说明书和生成的工程造价文件中的醒目位置上,标明《宁波市工程造价软件准用许可证》证号。
2002版新计价依据施行后,已核发《宁波市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准用许可证》的软件开发单位如继续开发与新计价依据配套的新版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新版软件须严格按《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认证。
请各有关单位和软件开发销售商相互知照。
联系人:刘海升 联系电话:0574-87320128 |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
2003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