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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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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2-26
  • 来源:
  • 甬建价〔2019〕39


    关于开展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诚信体系,引导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根据《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自202011日起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动态信用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在我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自愿参加评价。

    二、评价内容

    信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满足现行资质标准、企业规模、业绩能力、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等。

    三、申报程序

    登录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bzj.net/index.aspx--网上办公系统--信用评价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

    1月1-15日为企业自行填报阶段(基本信息以省系统1月份审核内容为准),企业仅需填报良好行为,我站将在120日前审核完毕。

    2月1日起向社会公布实时的信用等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网站查询。

    以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15日填报,每季度第一个月1日公布季度信用等级。

    四、有关问题说明及要求

    1、动态信用能力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愿、社会公开、诚实信用和动态调整的原则。“信用评价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系统每季度自动统计各企业分数并更新信用等级。

    2、咨询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制度,组织专人负责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本企业的相关数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伪造资料,不虚报荣誉和业绩。

    联系电话:0574-87183291

    附件:《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评价系统操作手册》(略)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站

    2019年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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