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办事指南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http://zwfw.mohurd.gov.cn:8070/zjblogincheck/qjd/index.html?checktype=1)查看和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电子证照下载步骤:
①用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右上角的【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页面中输入相应的信息,完成账号登录。
②账号登录后,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用户中心”页面。进入“用户中心”页面后,点击【我的证照】,系统会跳转到人脸识别页面。目前支持使用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扫码完成人脸识别确认进行办理(注:如扫码无反应,可将页面放大后重新尝试)。进入扫描识别页面后,请先用手机扫描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打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小程序,登录微信或支付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小程序,点击小程序界面上方的扫描图标,扫描页面的下方二维码(若左侧二维码未出现,请重启浏览器至此页面),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小程序中的【下一步】按钮,按要求进行人脸识别,识别无误后,提示“认证成功”。
③进入电子证照管理页面后,如为首次使用或加注已过期的,需先点击【证照加注】按钮,然后在弹窗页面点击【加注】按钮,提示“加注成功!”表示电子证照加注完成。加注完成或已加注的,将鼠标移至电子证照预览图上,点击【PDF下载】或【0FD下载】,即可下载电子证照。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
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即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及时关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审核信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后可领取电子证照。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
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即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及时关注造价系统审核信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后可领取电子证照。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
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解聘证明),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挂失补证
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挂失补证),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受理:在系统内上传遗失补办申请表原件、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后可领取电子证照。
六、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一)变更聘用单位
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解聘证明上传到相关说明),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
(二)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
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
七、一级造价工程师系统的问题需要咨询哪里?
一级造价工程师系统的问题请咨询该系统24小时客服电话:010-68331219,010-58933216。
八、一级造价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时申请表填写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表中加盖的单位公章、劳动合同签订单位需与申请表中填写的现聘用单位一致。
九、造价工程师办理注销注册后,是否可以办理重新注册?
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后,若需要重新执业,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重新申报初始注册。
十、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证书领取公告在哪里查看?
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在官网首页选择“服务”,点击“公示公告”栏即可查询。
二级造价工程师办事指南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增项注册
第一步:先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人员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学历、职称等信息)备案,并确认是否完整、准确。
第二步: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已拥有个人账号的直接登录)→选择省级服务→选择部门服务→选择省建设厅→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增项注册)”→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填写信息后提交,系统处于待签章状态。企业相关负责人(电子印章管理员)根据收到的签章短信操作签章流程。签章完毕该事项办结。
第三步:进入“用户中心-我的办事”查看办结意见及办结结果,准予通过的办件,可以在“我的证照”查看、下载和保存电子证照。
二、二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
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已拥有个人账号的直接登录)→选择省级服务→选择部门服务→选择省建设厅→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延续)”→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填写信息后提交,系统处于待签章状态。企业相关负责人(电子印章管理员)根据收到的签章短信操作签章流程。签章完毕该事项办结。→办结结果为准予许可的办件,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三、二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已拥有个人账号的直接登录)→选择省级服务→选择部门服务→选择省建设厅→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变更)”→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首先选择变更类型(变更类型分为:正常变更;原单位已注销营业执照;与原单位通过仲裁、司法途径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填写信息后提交,系统处于待签章状态。企业相关负责人(电子印章管理员)根据收到的签章短信操作签章流程。签章完毕该事项办结。→办结结果为准予许可的办件,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四、二级造价工程师企业名称变更注册
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需法人个人账号登录)→选择省级服务→选择部门服务→选择省建设厅→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企业名称变更)”→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填写信息后提交,系统处于待签章状态。企业相关负责人(电子印章管理员)根据收到的签章短信操作签章流程。签章完毕该事项办结。→办结结果为准予许可的办件,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二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
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已拥有个人账号的直接登录)→选择省级服务→选择部门服务→选择省建设厅→选择“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填写信息后提交,系统处于待签章状态。企业相关负责人(电子印章管理员)根据收到的签章短信操作签章流程。签章完毕该事项办结。
六、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通过几年内必须进行初始注册?
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应自取得之日起18个月内提交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0学时。
七、二级造价工程师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如何提取?
办理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增项、延续、变更注册等事项时,需考核人员申报月前一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记录,且要求申报时为在保状态。若申请人已退休的,需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浙江省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社保缴纳信息录入”事项,按照“退休人员”情形的要求申请社保录入,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提取社保信息。
八、二级造价工程师什么时候可以申报延续注册?
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内可以申报延续注册。
九、申报时单位信息无法提取如何处理?
企业需检查是否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经录入或更新企业信息,如未录入或未更新请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补录或更新企业信息。
十、原单位在经营正常状态下,如果不配合办理聘用企业变更注册的业务怎么办?
第一步:注册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已拥有个人账号的直接登录)→选择省级服务→选择部门服务→选择省建设厅→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变更)”→选择在线办理→变更类型选择“与原单位通过仲裁、司法途径解除劳动关系”。上传解聘证明(若没有原企业解聘证明的,请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及个人情况说明(包含个人注册基本信息,注销原因,承诺无在建项目、与单位无纠纷,强制注销所有责任自负)。提交后,系统处于待签章状态。
第二步:新企业相关负责人(电子印章管理员)根据收到的签章短信操作签章流程。
第三步:提交后待人工审核,审核完毕该事项办结,可进入“用户中心-我的办事”查看办结意见及办结结果,准予通过的办件,可以在“我的证照”查看、下载和保存电子证照。(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在建项目退出请联系当地建设局)
十一、原单位在经营正常状态下,如果不配合办理注销的业务怎么办?
第一步:注册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已拥有个人账号的直接登录)→选择省级服务→选择部门服务→选择省建设厅→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选择在线办理→注销类型选择“与原单位通过仲裁、司法途径解除劳动关系”,上传解聘证明(若没有原企业解聘证明的,请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及个人情况说明(包含个人注册基本信息,注销原因,承诺无在建项目、与单位无纠纷,强制注销所有责任自负)。
第二步:提交后待人工审核,审核完毕该事项办结,可进入“用户中心-我的办事”查看办结意见及办结结果。(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在建项目退出请联系当地建设局)
十二、如何在“浙里办”登录申领电子印章?
第一步: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浙里办”进行下载安装。
第二步:选择法人用户,输入企业对应的法人账号和密码。
第三步: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下角“我的证书”,点击加号,进入证书申领页面。
第四步:如果本企业未领过法人数字证书,点击“新领证书”,进入“在线办理业务”页面。已经领过证书,点击“证书补办”,进入“在线办理业务”页面。
第五步:在“在线办理业务”页面,填入经办人信息,确认进入“上传资料”页面。
第六步:在“上传资料”页面,根据界面提示拍照上传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书。点击下一步完成提交。
第七步:等待审核。后台审核需要一个工作日,可以在“业务管理”中查看审核进度。注:如需加快审核,可以联系客服400-888-4636。
十三、法人账号如何进入用户中心进行电子印章管理?
第一步: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法人登录→法人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法人数字证书类型。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点击移动版二维码,使用浙里办APP扫码登录,或插上法人数字证书使用介质证书登录。
第三步:点击企业名称,跳转至用户中心页面,再次点击“电子印章管理”,即可成功跳转至印章管理页面。
第四步:“待签文件” 展示当前账号所有待签文件及该文件基本信息。点击“签章”可对待签文件进行签章操作。
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