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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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13
来源:
1、宁波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
申报单位: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
审查内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申报资料:
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书(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本);
3、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实际已发生费用的合同或相关协议;
4、初步设计会审会议纪要;
5、修正的初步设计文件、修正设计概算书(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本)。
审查流程:
1、资料接收:接收并检查建设单位申报的概算资料,提出缺少的资料,要求建设单位补充递交完整;
2、初步审查:根据申报资料对设计概算进行初步审查;
3、会审会议:提出设计概算存在的技术经济问题;
4、复审受理:建设单位根据会审会议精神修正概算并重新申报,造价处根据申报的修正概算资料,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受理工作。申报资料不能满足概算审查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补充完整修正概算审查资料;
5、出具意见:决定受理申请的,造价处对修正概算进行审查,出具概算审查意见书。
审查时限:从收到完整的修正概算书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亿元以下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查工作(特殊项目除外)。
承办科室:造价监督科
审查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 (甬政发[2008]99号)
2、国有投资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备案
申请主体:适用于申请国有投资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备案的法人
受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局大厦12楼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574-87183292
责任科室:定额价格科
办理网址: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链接:请点击
3、宁波市本级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备案
申请主体:适用于申请宁波市本级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备案的法人
受理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局大厦12楼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 0574-87183201
责任科室:造价监督科
办理网址:宁波市三价报送管理系统: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