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仿古建筑)造价专家组举办园林绿化计价业务研讨会(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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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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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下午,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园林绿化(仿古建筑)造价专家组在宁波国咨咨询造价有限公司举办园林绿化计价业务研讨会。
参加研讨会的有市造价处副总工程师王建荣,协会副秘书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造价专家组组长刘海升,园林仿古专家组副组长康德存、黄权、何勇庄、张晓坤,国咨公司总工程师董艳春,协会副秘书长马光鸿,以及园林绿化(仿古建筑)造价专家组有关成员共20余人。研讨会由何勇庄同志主持。
本次研讨会首先讨论并通过了“园林绿化专家小组2016年活动计划”;接着围绕营改增实施后的一些热点问题以及2010版浙江省计价依据中的有关园林苗木种植及养护计价共20多个议题,开展了深入研讨。会上,园林绿化专家康德存、何勇庄、王宗亚、朱君其、陈飞蓉、王晖等先后发言、各抒己见,还有许多参会专家积极参与研讨,讨论气氛热烈;王建荣总工解答了有关营改增后园林绿化工程计价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并提供了很多建设性的思路。通过这次研讨会,对营改增和园林绿化(种植及养护)计价问题基本达成了共识,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会后,园林绿化专家小组将对研讨的计价问题进行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将有关问题提交省、市造价管理机构作为新版定额编制的基础资料,有些问题将作为本市出台“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问题解答”的参考。
一、已研讨问题及共识意见:
(一)营改增部分
1、“营改增”后,过渡阶段的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各种情形,如何处理,如:
1)在建未完项目,是否需要签补充合同,5月1日以后的工程款支付是否要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建议:按原合同执行,执行简易计税法。
2)在建未完项目,属总包范围内专业暂估工程,需重新招标的,如何计价?
建议:按原合同执行,执行简易计税法。
3)5月1日以前已经竣工但尚未结算,结算办法是否按原合同执行?还是按简易计税法?
建议:按原合同执行,执行简易计税法。
4)“营改增”前施工合同已签订,在进行工程款支付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增值税发票,施工方要求工程款按营改增模板计入,不执行合同价,此类问题应如何解决。
建议: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代扣代缴,要缴哪一种税由建设单位决定,建设单位给施工单位哪一种税,施工单位就开哪一种相应的发票。
5)招标控制价已编制完成,招标也完成,合同尚未签订,“营改增”后合同价是否要调整,按简易计税法还是一般计税法,签订合同时有何注意事项?
建议:(1)“营改增”后合同价可以调整,也可以不调整,由甲、乙双方所采取的计税方式来决定。
(2)5月1日以后签订的承包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法,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配合确定。“增值税”对建筑业有两个特别规定,建筑业是以项目来确定计税方式的;甲供工程(未限定比例和数额)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式。
(3)签订合同时最好写明双方选定的计税方式。
2、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文件规定,民工工伤保险费以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暂估价等)为取费基数,而民工工伤保险费也要作为税金的基数,故暂列金、暂估价是否应该以除税价计入?
建议:编制预算时暂列金、暂估价以除税价计入的
3、编制预算时,无价材料经市场询价按除税价计入,询价时是否要询问供货商的计税方式、除税单价、含税单价以及税率?多个供货商供货如何确定价格?
建议:要分类详细询价,分类换算,分类比较,以合理市场计入工程预算。
4、自补形式的市场综合单价的除税税率如何考虑,是否要剔除人工等因素再除税?
建议:人工没有进项税,剔除和不剔除都没有影响。
5、“营改增”对工程甲供材料有什么影响,实际操作中如何处理比较妥当。
建议:甲供材料的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二)2010版定额绿化部分-种植及养护
1、既有胸径(或地径)又有篷径表示,土球计算差别不一致时(如D10桂花冠幅400-450)土球计取哪个合理;若设计的苗木规格只有蓬径,通过P/3计算土球直径是否合适,因为很多苗木胸径的8倍与P/3不一定相等。
按《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第一章节园林绿化工程说明中第六点规定执行,即设计说明中对土球有设计的按设计要求,无规定的按定额说明,设计有胸径时按胸径计算土球,不能按胸径计算的按地径计算土球,无设计无胸径又无地径的按蓬径计算土球。
2、设计一般苗木规格按区间考虑,预算编制时土球直径按苗木规格区间的中值计取还是低值计取更合理?
建议:预算编制时土球直径按区间中值计算相对合理。
3、工作中经常碰到苗木地径为5-6cm规格,养护定额如何套用胸径10 cm以内还是5cm以内?
应符合苗木的实际生长特性计量。常规苗木地径为5-6cm时,养护定额按5cm以内计取。
4、缺少绿篱高度单排150cm、双排120cm、三排100cm以上的种植定额(或定额换算方法)。
按2014年8月宁波造价网发布的《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问题解答》有关内容执行。
5、以平米为单位的养护定额中,有片植灌木养护、草本花卉养护和地被植物养护,其中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地被植物养护?
建议:一般情况下需要修剪造形并体现整体色块效果的木本小灌木套用片植灌木养护,以覆盖地面为目的草本或部分小灌木(如藤本苗木)套用地被植物养护,以观花为目的的草本花卉套用草本花卉养护。建议新定额补充完善有关说明。
6、灌木片植指种植密度每m2大于6株且三排以上排列的一种成片栽植形式。若大面积种植但种植密度每m2小于6株(如每m2种植4株),则如何考虑?(何优优)
建议套用灌木种植相应定额。建议新定额补充完善有关说明。
二、定额缺项及新定额编制意见
2010版定额绿化部分-种植及养护
1、按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对大树的定义:指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和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超过以上规格的应套相应大树定额;按照《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按土球直径换算后,胸径在20cm以上才套用相应大树定额,二者存在差异,请明确如何套取定额?
建议新定额完善大树种植及迁移的相关的施工步距,并与施工规范接轨。
2、有坡度的绿化面积如何计算?灌木片植的设计密度种植在坡度上是按斜坡考虑还是投影面积考虑,是按投影面积计算还是按斜坡面积计?
2013版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量规范对灌木片植、色带、花卉等面积的计量规则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建议新定额与清单规范相配套或补充相应计算规则及计算方法。
3、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攀缘植物)的种植及养护如何考虑比较合适?
建议:可参照新的绿色建筑工程预算定额。